2019年9月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强化门、竹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表批复的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武义县桐琴镇赵宅村,租用武义县桐琴五金塑料厂空置厂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9000 樘强化门(免漆)、 1000樘竹木门(免漆)的生产能力。
企业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强化门、竹木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文件以“武环建〔2018〕7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建设单位生产工况超过75%),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经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见表1。
表1 废水来源及处理方式
污染源 | 产生工序 | 处理设施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规律及去向 |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生活污水 | 生活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 |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 | CODCr、氨氮。 | 间歇性排放,最终排入武义江。 |
(2) 废气
表2 废气来源及处理方式
产生 工序 | 污染源 | 处理设施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规律及去向 |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裁边、精修、开槽 | 木粉尘 (颗粒物) | 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室内排放 | 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室内排放 | 颗粒物 | 连续,无组织排放 |
压机胶合、木门封边、贴烫印膜 | 有机废气 | 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装移动排风扇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有组织排放 |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的运行设备,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噪声。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烫印膜、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胶水空桶。公司固体废物存放依托车间,固体废弃物分类、分质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
表3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 工序 | 属性 | 环评预估量a | 折算实际产生量a | 去向 |
1 | 边角料 | 木加工 | 一般固废 | 24.2t | 20.58t | 收集外卖与个人 |
2 | 收集的粉尘 | 粉尘收集 | 1.04t | 3.12t | ||
3 | 废烫印膜 | 烫印 | 1.5t | 1.29t | ||
4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包装 | 0.1t | 0.1t | ||
5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1.85t | 1.85t | 环卫清运 | |
6 | 胶水空桶 | 胶水空桶 | 危废暂存 | - | - | 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强化门、竹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高鑫(验)字20190707)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的废水pH范围为7.21-8.21,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悬浮物16mg/L、化学需氧量125mg/L、氨氮6.01mg/L、石油类1.03mg/L,其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mg/m3、0.15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二级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1m处昼间噪声范围在51-52dB(A)之间,厂界南处昼间噪声范围在51dB(A)左右,厂界西处昼间噪声在52-54dB(A),厂界北1m处昼间噪声范围在52dB(A) 左右,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烫印膜、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胶水空桶。公司固体废物存放依托车间,固体废弃物分类、分质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外卖与个人。废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强化门、竹木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备案表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环保治理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规范一般固废暂存,废桶由供货厂家回收。
(2)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规范现场的标志标识,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八、验收组成员
序号 | 单位 | 签名 | 备注 |
1 | 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
2 |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
3 |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
4 | 专家组 |
武义县顺阳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